答: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业务柜面、宁夏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宁夏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微信公众号、我的宁夏等多渠道均可查询。
答:拨打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答:“商转公”直转贷款申请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
答:“商转公”顺位抵押需要有产权证,职工申请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的,除应当符合现行吴忠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原商业贷款设定抵押的住房在吴忠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答:借款申请人必须用自有资金将商贷剩余本息与“商转公”直转贷款获批金额的差额结清。
答: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转公”直转业务仅限于与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受委托业务的商业银行,分别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宁夏银行。
答:按现行政策,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原件。
答:根据现行政策,所需手续:
(1)提取人、借款人的身份证。
(2)商业住房借款合同。
(3)借款人征信报告。
(4)贷款余额单(有效期一个月)。
(5)提取人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原件。
答:根据现行政策,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当年房租,提取额度不超过最高上限15500元/年。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答:根据现行政策,单身提供户口簿/离婚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户口簿。
提取人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原件。
承租住房为公租房的,还需提供公共住房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