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受理条件:
1.本政策执行期间内,缴存人或配偶购买宁夏辖区内自住住房缴纳契税的;
2.房屋用途为住宅,不包含商服和商业用途房屋;
3.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的,本年度无其他情形提取记录的。
提取范围:缴存人本人及配偶。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金额。
提取频次:缴存人每年提取一次。
本政策自2026年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同步遵照执行《吴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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