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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缴存人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对本人或父母名下吴忠市辖区内自住住房进行适老改造的,在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提取额度3万元。
本政策自2026年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同步遵照执行《吴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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