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文件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用地,不得使用临时用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