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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请问是否需要办理消防手续?

时间:2024-04-03 来源: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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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地下车库已取得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抽查未抽中,或复查结果合格的通知书的建设工程,在消防设施上已经按电动汽车充电100%预留的工程,不需要重新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同时历史既有地下车库工程,依据住建部政策答疑,在201931日《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实施前,已建成的建设工程,在其他消防设施(如消火栓、喷淋、防排烟、灭火器等)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不受防火单元1000平米的面积限制。对于该规范实施以后的地下车库工程,考虑100%预留充电条件的,需考虑所有区域应按防火单元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的可安装充电桩。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检查合格的地下车库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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