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共服务供给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业。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规范服务质量,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
生活性服务业则是为了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